清代,由中央政府向西藏派出驻藏办事长官,其职权是监督西藏地方行政。但由于西藏僻处西陲,交通十分不便,兼有帝国主义侵略势力时时作祟,因而,民国初年,中央政府难以对西藏地方政务进以监督,在相当一段时期内亦未派遣中央官员驻节拉萨。西藏地方行政采政教合一制度,宗教领袖亦为行政首领。**喇嘛居于拉萨,为前藏的政教领袖;班禅喇嘛居于日喀则,为后藏政教领袖。1923年班禅离开西藏后,全藏政教统归**掌领。**以下的主要职官有:
司伦(亦称藏王),代**治理政务。
噶伦(4人),以合议制总揽行政、立法、司法等权。
噶伦会议为西藏最高政务机关,藏语为噶厦。
仔琫,掌管财政。
协尔帮,职掌民刑诉讼。
马基,藏军总司令。
戴琫(代本),藏军最高单位的指挥官,相当团长。
如琫,直隶于戴琫,相当营长。
甲琫,相当连长。
协敖,相当排长。
久琫,相当班长。
堪布,宫内之官,掌最高宗教领袖之起居,颂经礼拜等,而对下对外之实权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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