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沈枫也没有两眼一闭,良心一挡,手起刀落,就把人杀了。
至少第一次,沈枫是办不到的。
他需要决心。
而黑衣人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都没有这个资格。
说难听点,他们还不配让沈枫下决心杀人。
倒是埋伏许久差一点偷袭成功的姬太晓让沈枫下定了决心,狠下心想要克服杀人的“陌生感”和“抗拒感”。
但可惜姬太晓被及时赶到的安德鲁救了。
也因此,安德鲁倒霉地成为了沈枫的一血。
杀死安德鲁,预想中杀人的恶心感,罪恶感其实都有,但更多的却是大战之后的疲惫,战斗结束的解脱,以及宣泄了某些负面情绪的快意。
——任何事情都不难,难的是第一次。只要有了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将不再那么困难。
这个理论适用于任何事情。
听见沈枫的话,姬太晓嗤笑道:“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战胜安德鲁靠的是星灵神威?我一直躲在最外围的高楼里,用望远镜目睹那场战斗,为了以防万一,我偷偷在安德鲁身上装了窃听器,那场战斗的对话,包括你叫做‘沈枫’,包括那只星灵的存在……我全都听见了!我花了八个小时才从各学校的招生数据库里找到你的地址!现在,你逃不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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