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紫:不对呀。还有一种人,比方说我,利己但不损人。
思梅:有道理,但不是你。你经常帮助他人,属于第二种,利己也利人。
明月:我同意。
晨晨:你同意还不行,第四种种欠逻辑。
明月:欠在何处?
晨晨:既不利己也不利人,并不等于害人害己。害人害己另属一类。
思梅:说得好。不辩不明,愈辩愈明。重新分类,更加清晰。
明月:天南地北六种人,演尽人间万种情。
<>
<毫不利己,专门利人
<利己利人
<利己但不损人
<损人利己
<既不利人也不利己
<害人害己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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