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现在,这些官员显然搞清楚了郭鹏对贪污非常重视也非常厌恶贪污的特点,用贪污罪来打击王粲等三人,算是以彼之道还彼之身了。
郭鹏早已下令在刑部尚书郭议主导进行魏国法律的编撰,其中就把贪污罪当做重罪来安排。
前汉光武帝时期和明帝时期,东汉有一条针对贪污的规矩,就是一旦查明官员贪污,除了严惩之外,还要禁锢其子孙三代。
也就是一人贪污,子孙三代不得为官。
这对于士人家族来说是相当残酷的打击。
这条规矩执行了两代皇帝之后,被为政宽仁的汉章帝废除。
或许他觉得这样可以帮他争取民心吧?
郭某人得知前朝有这样一条规矩之后,感觉很好,于是决定恢复这条规矩,在惩治贪官污吏的时候,将这条法律重新确立,增加了贪污罪对官员家族的打击。
于是肉眼可见的,贪污罪在魏帝国内成为了官员们谈之色变的罪过之一。
一人贪污,三代不得做官,这是何等可怕的局面。
按照魏律规定,一旦有人举报官员贪污渎职,朝廷必须立刻立案侦查。
官员职位在二千石以上的,需要立刻由刑部、御史台和司隶校尉三司会审,一起调查此案,且案件审判过程需要实时上报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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