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个礼拜的周一早上10点,
林子耽帮他们找了一个专业且和他们公司长期合作的买方律师,
并带着自己这边的卖方律师,跟吴君豪母子在买方律师那里,
当面签订了买卖意向书,原本在平常的房屋买卖中,卖方第一次是不需要出现的,
但因为吴君豪方催的比较急,林子耽想着当着两方律师的面签可以更有效率,
有问题可能当面提出,甚至当面修改确认。
因为吴君豪他们没有贷款,只要流程跑的快,确实可以在2个月内完成交易。
在签约之前,吴君豪不知道听了谁的话,说是付一部分现金,剩下的走书面合同,
这样可以省一大笔的房产税,于是打电话找林子耽私下商议,
可不可以50万私底下走现金,剩下的145万银行本票走购买合同。
说是现金,其实也是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但不会在购房合约上体现而已。
林子耽当然愿意了,这样一来,不仅吴君豪的房产税少了,
自己卖房的增值税也少了,何乐而不为呢!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