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协商时,宋舒想要快点&;了事,再加上对华峰的惧怕,只打算要一千万的补偿,但华峰只给两百万。
立案时华峰已经向法&;院提交了财产证明。他大部分资产是在&;跟宋舒婚前&;购置的,在&;结婚时都做过了公证,但其名下公司在&;这三年内的经营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宋舒有权同他分割,而且新翼科技有限公司是华峰在&;婚后&;注册的科技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如今发展得也&;不错,他作为法&;人及最大股东,拥有股份52%。
江攸宁提出多要公司股权也&;就是为了让宋舒之后&;能&;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而华峰向法&;院提交的财产流水中&;,这三年的净盈利只有370万元。
这是一个众人都不相信的数字。
但账务流水做得天衣无缝,做生&;意,有赚有赔很正常。
不得不说,华峰老奸巨猾。
但江攸宁提出了2000万的金额,其中&;有华峰在&;婚后&;赠出去一套价值五千万元的房子。
在&;她说完诉讼请求之后&;,由被告进行答辩。
沈岁和作为华峰的代理律师,几乎是全盘否定了江攸宁提出的诉讼请求。
注册新翼科技股份公司的三千万,华峰动用了前&;妻留给女儿的教&;育基金一千万元,所以他所属股份中&;应当有其女儿的三分之一,最多可以给宋舒17%。
而对于要求赔偿2000万元,更是无稽之谈,对方只提出划分那&;370万元,也&;就是宋舒只能&;拿到185万元,而基于宋舒的经济状况来说,孩子跟着华峰来说更能&;保障其权利,所以对方也&;提出要两个女儿的抚养权。
接下来由原告进行举证。
江攸宁有条不紊的拿出准备好的证据,一条条摆过去,从华峰对宋舒家暴、多次出轨(照片和新闻佐证),以及对宋舒的语言暴力(当初那&;一通电话的录音以及谈判时对宋舒的颐指气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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