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朋举着筷子,招呼着大家。
方明夹了一块羊肉送到嘴里,情况嚼之下发现松软之中又带有嚼劲,更加难得的是汤汁里所有的味道都已经渗到羊肉里,一咬之下香气顿时充满了整个口腔,让人觉得整个世界都美丽了几分。
端起酒来喝了一口,仿佛是一把刀子又仿佛是一股火从自己的口腔之中冲了进去,一下子就把满嘴的浓郁的肉汁冲淡了不少,整个口腔似乎一下子恢复
了所有的味觉。
妙!这实在是太妙了!
方明心里不由得暗赞了起来。
羊肉是一种带着骚味的肉,要想煮得好吃一定要加药材或者是特别的毛料之类才行,但也正因为这样就会导致羊肉吃多了会让人觉得油腻,所以多数都是配酒来吃。
配酒的目的自然就是冲淡羊肉的油腻,眼前这酒正是如此,大口的羊肉之后喝是这样的一口酒,竟然让人一下子就恢复了对羊肉的食欲!
谢朋也得意了起来,说:“不错吧,我跟你说,这里虽然是小地方,但是还是有好东西吃的。就冲着这个大盆子的羊肉,老孙和老梁,你们就别想把我拉走,去了你们所说的大城市,怎么可能还吃得到如此的好东西?”
孙明和梁博也算是走南闯北的人了,不过这样的羊肉还真的是没有吃过,司马香琴和马天也是吃得不亦乐乎。
一顿饭吃得宾主尽欢,吃完之后上了茶也是粗茶,但却正适合现在。
一杯茶喝下去,微风吹来,众人都心满意足。
“老孙,你之前打电话来说想了解一些关于盗墓的方面的问题,你也知道的祖上是干什么的了,所以说我也不瞒你,有什么问题你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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