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偃离开自己的屋舍,在池霖所说的“老公的遗产”前静立着,大门居然没锁,门扇是虚掩的。
周偃推开门,里面全是脏污的灰尘,客厅中央的地面上真有只被遗落的行李箱,边上地面的灰尘被擦出横七竖八的污痕,周偃算弄明白池霖是怎么只花半天就把自己从一个美艳尤物弄到狼狈不堪的,居然躺在这打滚。
没人管连基本的自理能力都没有。
池霖嘴里真话假话让人难以分辨,但周偃现在只是开始担心他,跑走了能找回来么?
周偃拎住池霖的行李箱,把池霖离家出走的家当拉回了自己的地盘,算是正儿八经地收养他了。
周偃拉开行李箱,如池霖所言,里面确实全是高奢顶奢牌子,衣服被池霖揉成一团一团的布料,周偃随手扯出一件,一张混在衣服里的信封飘飘荡荡地掉了出来,周偃捡起来观察,是个从里到外都优雅体面的信笺,西式信封,打开来内层染着雅致的灰绿色。
周偃抽出夹在里面的内容物,是张外国邮局发行的明信片,中间特意用钢笔写着一行简洁的句子,字迹相当俊逸:
“觉得你穿会很好看,当然,你爱穿不穿
好好吃饭。
阿炽”
周偃看着明信片沉默了足有十几分钟,这不是什么牙酸倒胃口的情话,可意蕴绵长,周偃是和文字打交道的人,他能看穿李炽每个字里的爱意。
要喜欢到什么程度,能让男人为了写一句话去精心挑选信纸、挑选信封,笔也没用随手可拿的签字笔,钢笔的意味总是深思而隽永的,这个男人喜欢为池霖花费这种小心思,而且乐此不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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