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将那枚戒指放在阳光下,戒指倒映出来的银白色的光圈几乎照亮他眼底那片深黑色的海。
戒指内部用细小的刻痕写着什么东西,似乎是外语,但因为戴了太久的缘故,所以被磨损得看不太清楚了,他眯着眼睛仔细辨认了很久,依旧是看不出来的。
这是在跳舞的时候他从林回雪手指上顺下来的,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顺利,林回雪似乎一点也没有察觉到的样子。
白千鹤低低地“哼”了一声,将戒指捏在手心,仰躺在椅子上,闭上了眼睛。
还来得及,一定还来得及。
他想要的东西,他想获得的东西,从来没有争不到的。
从来没有。
他闭上眼睛的时候,脑子里就会想到林回雪。他们曾经有过亲密无间,但是最后不知从何开始变得如此生疏。
他想到好多年前,在医院里坐在他床边的林回雪。他那时并非没有听说过林回雪的名字,在他的印象中,林回雪在别人口中是风流的、轻佻的,似乎沾上一点就会毁掉一辈子的。
所以他那时下意识地讨厌林回雪。
林回雪不是别人口中那样长了一张不干不净不阴不阳的狐媚子的脸,反而干净温和得似乎是磨平了棱角,就像经过无数次打磨和雕刻的瑾瑜,温润得让人心动,只是眼尾那一湾浓醇的天然酒泉,时时让人误以为是轻佻罢了。
从人贩子手中逃脱,他只觉得庆幸,并不觉得难过,但当他看到林回雪的温和目光的时候,最后不知怎么的,却真掉了一点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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