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毕。她朝某个地方举起杯,杯中的香槟气泡滚滚,扭曲了她美丽的笑容。
循着她的视线望去,我看见坐在主桌的范闲隔着红毯与人群,与身在会场尽头的女子遥遥相望,遂而悠悠举杯,仰头饮尽那杯瑰色的香槟。
“你是......范闲的朋友?”依照传统,倘若是范闲的亲友应该会坐在靠近主桌的会场前半区域,而不是坐在这种用来招待记者的桌次。
“萍水相逢,谈不上朋友。”她饮尽香槟后,又为自己斟了一杯,“我只不过是受人嘱托,替他来看看他心爱的Omega过得好不好而已。”
心爱的Omega......?
我猛然联想到之前那一起绑架事件的主谋。因对范闲求而不得,由爱生恨,摧毁范闲人生后销声匿迹的那个男人。
李承泽。
我不由一僵。
“既然已经看见结局,那么我也没必要继续留下来了。”她似是没有察觉──又或是毫不在乎──我失去控制的面部表情,从容不迫地从胸前抽出一张卡片递给我,笑着说道,“相遇就是一种缘分,请收下吧。”
那种令人不安的感觉更加强烈。
接过名片的我愣坐在位置上,看着她优雅起身。
这时我才注意到她的衣着。她纤细优美的身躯被包覆在宛若丧服的漆黑礼服之中,暴露在外的肌肤是病态的白。极致的黑与白将她衬出一种魔性的美感,让她看来不像人类,更似一种生于黑夜的魔物。
“那么,下次再见,白菜周刊的苗苗小姐。”
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人潮之中,我才意识到一件奇怪的事情。我今天参加婚礼并没有戴着工作证,而且从宴席开始到现在,前辈和我的聊天内容都不过是一些娱乐圈的陈年旧瓜,从未提到我们的职业与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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