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正是喜欢出去玩的时候,看他们脚都要踏出门了,还没从柜子里拿牵引绳,急得在原地转了个圈。
程在野存心想逗小狗,站在原地一手握着把手,一手试探着往抽屉摸。
团团当即坐得端端正正,两只眼睛瞪地晶亮。
程在野随即弯腰,弹了它一个脑瓜崩,拖长声调一字一句道:“就不带你。”
目睹了全程的姜守言靠在门边,笑得一脸无奈:“怎么还跟个小孩儿一样,怪不得团团老是追着你咬。”
程在野扯开被咬住的裤脚,食指抵在眼睛底下冲它做了个鬼脸,直起身说:“走了。”
团团气得一脚蹬飞了程在野的拖鞋。
超市里人来人往,程在野人高马大,长相也独特,站在人群里就像个磁铁似的,引得过路的人频频回头。
姜守言随便买了点饼干,打完称回来看见他极其认真地杵在一个货架前,不知道在看什么。
姜守言好奇地走近,无语地沉默——某牌子辣条的超豪华装,平时两个手掌那么大点的包装,此刻高度直到姜守言胸口。
这么一大包买回去,吃完这辈子可能都不想再碰辣条了。
姜守言扭头就想走,程在野及时把人拽来了回来,那双眼睛亮得和团团看见零食一样,如果有尾巴,估计已经缠住姜守言的手臂欢快地摇起来了。
姜守言:“……你几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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