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养个混混成媳妇 > 第4章 (1 / 5)(书号:89274
        在祝成煎药期间,苏小飞一直在莫九房里玩。

        莫九房里有很多玩意儿,比如笔墨纸砚、书画卷册,这些东西都是苏小飞很少见到的。她记得镇上只有四方街的白秀才有笔墨,白秀才很老了,头发胡子都是花白的,据说以前做过县丞,不过仗一打起来他就躲回老家来了,但家里人还是在战乱里散得差不多了,只剩下一个闺女儿,嫁去了县城。

        苏小飞见过白秀才的笔墨,毛笔的毛硬得都跟木片似的,还总是掉,墨锭只剩下很小的一颗,他还没有砚台,直接拿了个有凹槽的小石块当砚台用的,纸也是很黄很糙的,因为用得少,厚厚的一沓都积了尘,跟莫九又白又柔的宣纸简直没得比。

        但是全镇的人谁要是想写封信,都得找白秀才,因为他认字。其实苏老头也认字,但他是赌鬼加酒鬼,才不会帮别人写信。

        因为苏老头偶尔心情好的时候,会教上苏小飞一点,所以苏小飞也认得几个字,但加上她自己的名字,统共加起来,也就几十个,而且她不会写,因为从来没有笔墨给她练,但和镇上其他人比起来,苏小飞已经算很有文化了。

        苏小飞无所谓,识字又不能用来当饭吃,还是打架更有用。

        但是现在苏小飞看见莫九的一叠叠书册,就觉得,自己只认识几个字还是很丢脸的,她翻过一本书,简直跟看天书一样,根本看不懂,只能默默地把书放回原位。

        偏生莫九还道:“喜欢看得话可以借给你。”

        苏小飞摇摇头,“不用了。”还不想被他发现自己看不懂这个事实,又道:“我不喜欢看书。”

        莫九就没有说什么了。

        苏小飞很庆幸自己没被看穿,

        她还摸莫九的玉笛玩,她从来没见过这玩意儿,问道:“这是什么?”

        “笛子。”莫九对她很纵容,看她东摸摸西玩玩也不生气,好脾气地答。不过想来,现在这世间要能让他生气的事情,真的很少了。人活到一定程度,经历过太多东西,就容易对一切都淡泊,有时候莫九自己都觉得,他现在跟一个年逾古稀的老人没什么区别,就是等死的时间长了一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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