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如今缺钱,但也不是急需不可。
歌曲版权这一块,雷峰是不会放的!
他是一出作品便在网上注册歌曲版权的人,对于音乐相关版权,雷峰看得很重。这或许是因为“前世”也是唱歌的,他能够将八万奖金,一人一万分给施柔等人,能够免费为朋友制作单曲,却绝不会将歌曲所有权送人!
这不比当初的“天机”!
对于雷峰而言,歌曲这一块,是他能够完成的,所以谁也别想抢;而“天机”中的那些干货、点子、创新,说到底,雷峰自认无法将其变成真正的作品,所以扔出来丝毫不觉得心疼。
或许今后有人会觉得他傻,毕竟几个网文的创意,可以造就无数写手;几个新奇的故事,可以拍成一部部电影;几条综艺的想法,可以打造一个综艺盛世;甚至一个“微博”的概念,可以成就一个市值百亿的大公司......
但是,雷峰做不到啊。
他自认是有些急智、小聪明的人,但对于将一个概念写成小说、将故事编成剧本......实在没有信心。
点子是什么?
它可以是优秀的创意,也可以是糟糕的想法。
在没有获得成功之前,再天马行空、潜力无穷的点子,那也只不过是一种存在于主观上的东西。
b2b模式牛吗?
阿里巴巴就是靠它崛起!
但创业之初,b2b模式没人知道吗?当初马云拿着b2b模式的“中国黄页”,多少人当他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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