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就傻眼了,我说没你这么做事的!
房东非常倨傲的说,就是这样了!
我当然回击‘买卖不破租赁’!
然后僵持了,期间中介带人来看房,我自己也去找房。
——我是外地人,我斗不过本地人,我认输,行了吗?
可今天房东再次让我知道了什么叫做得寸进尺!
我说我找到房子之后,你把剩下的房租和押金退还给我。
这个要求过分吗?
嗯!房东觉得过分了!
——你们提前搬出去就是违约,押金扣掉!
也就是说,我的房子在卖出去之前,你们必须要住着,卖了之后马上得给我滚蛋!
我从未见过如此****之人!
恕我直言,在外面这十余年的阅历够丰富了,可这等人,我真是第一次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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