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赫煊又问:“电影公司那边呢?”
周璇说:“我跟天一公司签的是短约,签一部拍一部。”
周赫煊把20年雇佣合同递给她,说道:“自己拿着,不管是撕了、烧了,还是留下来做纪念,都随便你。你以后是自由身。”
“谢谢周先生,我以后会报答你的。”周璇直接把卖身契撕成碎片。
周赫煊问:“以后有什么打算?”
“我跟严华哥哥、严斐姐姐关系好,可以寄住在他们那里,等我赚到钱就自己租房子住。”别看周璇连续遭受打击,但她是思路却很清晰,对自己的生活也有规划,这一点比阮玲玉强太多。
严华就是阮玲玉的初恋兼第一任丈夫,比阮玲玉大10岁,此时两人还没开始谈恋爱,有些类似于哥哥和妹妹的关系。严华是新华歌舞社的“男台柱”,会表演、会作曲、会弹琴、国语好、长得帅,被誉为“桃花王子”。
至于严斐,则是严华的妹妹,也在新华歌舞社工作。
周赫煊想起周璇和严华那段失败的婚姻,说道:“我那里有住的地方,就别再寄人篱下了。”
周璇心想:住你的房子,还不是寄人篱下。
心里虽然是这样想的,但周璇还是一口答应下来:“我能赚钱,我以后会付给你房租。”
“好啊,我每个月给你记账。”周赫煊很喜欢周璇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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