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代的男子簪,除了可以牢靠头做装饰而外,尚有一个用处,即是挑灯夜读之时可以用来拨灯芯。
因而,男子的簪簪头都十分尖锐,这样可以很利便的从油中拨出灯芯。
萧予绫没有挑灯夜读的习惯,可是她爱美,尤其爱用念书人的簪子以示她是有才之人,所以她头上带的即是这种簪子。
她用尽了吃奶的气力,刺到了男子的脖颈,簪子没入脖颈一个指节的深度。
她太过恐慌,反倒有点不管掉臂的盲勇,一下将簪子拔了出来,‘噗’的一声,血水喷溅在她的面上,她不躲不避,眼睛被鲜血烫得一闭,然后又向着他的脖颈刺去。
来往返回五六下,直扎得对方的脖颈成了马蜂窝,没有半点声响,她刚刚回过神来,一把将对方推下了马车,开始驾马车往回走。
这是她第二次驾马车,说不上熟练,依旧不知道要如何才气让马儿听话的转身。等她试了频频,马儿依然向着森林深处赶去。
她恐慌,一咬牙,现下应该离扎营的地方不远,若是她用走,或许能走回去。
要是任由着马儿跑,待遇到野兽,她怕是难逃一死。
思及此,她咬了咬牙,纵身跳下马车。
马儿此时的奔跑度并不快,加之她吸取了以前的履历,这一跳,她清静着地,没有伤到腿脚。
待马拉着车舆跑开,她刚刚感应畏惧,周围太过静谧,树木宛如鬼魅林立。她一咬牙,气都不待喘的,拔腿便跑。
她只以为耳边风声咆哮,四周树木倒退,憋足了气力向着有火光的营地跑去。
到了营地,许是黑夜看不清人,各人都未曾注意到她的狼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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