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契约者们的非日常 > 第一章10、誓言 (1 / 5)(书号:404621
        际允有点担忧地观察着他的神sE,碍於本人都这麽说了,他也不好做多余的关心。止湮也看出了他在担心自己,脸上的微笑带有些无奈。

        「在你Si後,火之教会很快就在同龄人中挑了好几个人作为继承人候补。他们当时列出的候补都是即将成年的人,只晚你两隔月出生的我也是其中之一。」

        根据火之国的规定,收养契约的条件之一是,监护人必须是成年人,且与被收养人之间至少有十六岁的年龄差距。

        为了避免带契者Si亡时没有继承人能够继承导致契约失效,为了降低继承人还未成年导致火之契约无法生效的风险,火之教会想必希望带契者越早确保继承人的存在,且带契者与继承人的年龄差距越小越好。

        际允印象中上辈子男人收养自己时应为二十二岁左右,因此当时才会选中能将年龄差距压在最小限度的六岁的自己吧。

        但是照此标准二十四岁的止湮收养的小孩理应得是七、八岁左右的,这一世的他却还未满六岁;而且无论是男人还是止湮,都不是一继承带契者就收养小孩的,而是隔了几年。

        火之教会肯定是希望每任带契者在世时多收养几个孩子作为继承人,如此一来也能减少像际允这样继承人再继承前就Si亡的麻烦吧。但男人无论是原本的际允还是後来的止湮,都只确保了最低限度的一名继承人。

        看来就算火之教会能够以契约要求带契者收养小孩作继承人,实务上似乎无法透过契约的强制力做到完善。

        「即将成年?直接找已成年的同龄人不是更保险?为什麽要找你们那些当时还未成年的?」

        前任带契者Si亡时继承人还是未成年人的话,直到其成年为止火之契约应该都会事无法生效的状态。火之教会理应更不乐见这种情况才对,为何要做这种增加风险的事呢?

        「因为这样b较方便。」止湮说,「如果要和本来就已经有父母的人签订收养契约,需要先解除原本的亲子关系,未成年人的话只要父母申请就好,成年人的话就需要双方同意。当然一般情况下,父母申请跟未成年子nV解除亲子关系的契约,都会受到契约管理协会的严格审核,成功率远低跟成年子nV解除亲子关系……」

        「但带契者不是一般情况,所以契约管理协会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轻易通过申请,是吗?然後只须经过父母同意,就可以不顾未成年人的意愿让其带契者继承人。」

        际允帮他把受保密规定无法说出口的话说完,见止湮没有表现出否定的样子,接着说了下去。

        「不过如果是出於方便考量,直接从同龄的人里找个孤儿当继承人,省下还要申请解除亲子关系的麻烦,不是更方便?」他的语气中夹杂一丝冷意,「你们——十八年前的蔚柳?蓝尼恩还有今天的你,不也都是因为这样才来到孤儿院收养小孩的吗?」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
邻居小说推荐:入镜回忆涨潮时[槐夏] 侧影心猿富豪刑事圣诞节同人文-爱.无限数星星【BL】法官大人,你的红线掉了天空、晶石、光,交织的日子──猫与鸟青春期与成长痛链锯人同人文-沙漏《全社区都以为我们在热恋》勇者在魔王城打起了工大唐辟珠记 同人 霍七郎&李元瑛 (七瑛)二创人鱼不会哭泣君心似谋决定不恋爱的夏天师弟,修为我还不了球网彼端Соперники对手记得